大连市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每年10月至12月底,是老年居民、残疾人、低保人员的参保缴费期,可是每年都有部分人员错过缴费期,由于按照政策规定需要有三个月的等待期,参保人员一旦生病住院不能享受相关医保待遇,会给其本人和家庭带来麻烦,而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开始缴费(来源血液分析仪)。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说,老年居民、残疾人、低保人员需要在12月底之前,到缴费开户银行或社区进行缴费,老年居民、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为534元,低保人员24元。 此外,“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,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(低保人员除外),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、乡镇卫生院或校医院(校门诊部、校卫生所)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,先由个人累计承担起付标准300元,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,由统筹基金支付50%,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300元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,其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到300元。”该负责人透露,明年老年居民医保待遇有望进一步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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